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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都承認,不敢結婚的原因呢,除了「結婚」這件事聽起來就很麻煩之外,最主要的就是要花大錢,至於會不會對婚後的生活產生恐懼或是期待,這都還來不急去想,就已經先投降了,因為結個婚要考慮的事情實在太多了,乾脆就一直拖一直拖,其實看了前兩篇結婚省錢法之後呢,應該會發現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省下來,至於用什麼方式來結婚最省呢?請看…

本文作者:搶錢男

奇招一:公證結婚
其實婚禮再隆重,婚紗再漂亮,最後小倆口還是得回歸平靜後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,推薦完全不在意形式的新新人類,就公證ㄅ!只要到法院登記,蓋個張,準備兩名證人(鄰居阿伯阿婆也行),穿著輕便即可輕輕鬆鬆完成終身大事,是潦草點沒錯,但只要喜歡又何妨?(離婚也方便點ㄇ!)我就有個朋友,認識三天結婚,一個禮拜離婚,從結婚到離婚都沒人知道,夠速食ㄅ!

奇招二:集團結婚
現在市政府、行政院每次一有節慶或是哪個政府要地隆重開幕,不就會舉辦集團結婚ㄇ?只要趕得及去登記,除了省去繁文縟節,還可獲贈一堆贊助廠商隨之而來的贈品,不拿白不拿,拿到手酸說。據我們有個參加過的朋友現身說法,這種集團結婚機會可遇不可求,報名要趁早,晚了還排不到說!

奇招三:試婚
現在有粉多成年男女認同先試婚再結婚,那就是盡情享受兩人生活,沒有結婚這個大帽子扣上的繁重社會責任,更沒有兒女拖油瓶的麻煩,只要兩人喜歡,想怎麼過就怎麼過,經濟可獨立可依賴,就看雙方觀念怎麼想,最重要的是,感覺最重要,一但緣分已盡,兩拍即散,不需協調,也不用上法庭訴請離婚這一條,最最重要的是,省下造就天下怨偶又一對,也算公德一件!

奇招四:同居不結婚
啊如果一開始就擺明覺得結婚花錢,乾脆別麻煩,現代人觀念新,同居不結婚,連試婚這冠冕堂皇的名詞都可拿掉,挑明就是只同居,絕對不上禮堂,就算不小心有了小孩,冠母性也行,男方絕對沒有權利義務要負責,這樣要分手時才不會勾勾狄狄,難分難捨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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